不出庭就不能審理案件。所有案件都必須在法庭上。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被告人必須出庭。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必須出庭。離婚的當事人原則上要出庭,不出庭可以提交書面意見。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原則上應當出庭。如果他不出庭查明事實,可以直接判決。民事案件出庭時,壹般可以由兩人陪同。必須辦理代理手續。壹個是律師,壹個是親戚。或者所有的律師,或者所有的親戚朋友。刑事案件的原告和人民檢察院將為原告辯護。如果非要陪他,也可以找律師和親戚代理。刑事案件的被告要找律師為他辯護,只能是律師。未成年人提起訴訟,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出庭,然後可以找律師、親戚朋友代理出庭。如果有其他人想參加案件的公開審理,可以申請旁聽,法院壹般都會允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必須出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不出庭不能查明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傳喚必須到庭查明案件基本事實,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