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情節嚴重的,此類行為可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判決也要看當事人對被害人造成了傷害的事實,不能壹樣。
當今社會,有人因高空拋物體被處罰,這是不可取的。不僅給別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我也在坐牢,壹定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這個案例講的是浙江溫州鹿城區南郊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在壹個居民區高空拋擲物體。當時有人走在路上,壹個紅色行李箱直接從天而降,差點砸到三個路人。從小區的監控可以看到,壹個行李箱倒在三個人面前,只有壹兩米遠。如果不是達夫的致命命運,沒有人能確定這三個人是否安全。
經調查,決定住在12樓,事發前有過爭吵。民警上門調查,將嫌疑人趙某某帶回派出所。趙某交代,當天和妻子吵架後,妻子正在收拾東西回娘家。她壹時沖動,想阻止她回娘家。所以壹時沖動,我做了這件蠢事。有很多方法可以阻止我妻子回家。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選擇扔箱子。
目前,高某某因涉嫌高空犯罪被警方依法逮捕,趙某某的行為確實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沒人要,每天出門都戴頭盔,讓居民走在路上都覺得不自在。我們經常說高空扔東西,新聞裏也會有報道,壹定要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生命只有壹次,安全無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