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簡稱“居委會”或“社區居委會”,是中國大陸地區城市街道和行政鎮劃分的主要社會組織,屬於城市居民自治組織,地位相當於農村村民委員會,管轄主體為城鎮非農業居民。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