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律師費收取的方式以及數額,根據不同類型的案件、不同爭議標的,是不壹樣的,民事案件壹般按照標的額收取費用,刑事案件壹般按照案件階段收取費用。
壹、壹審民、商事案件收費
壹般無財產爭議性質的案件,比如僅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撫養權爭取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費的標準進行的,根據不同的案情收費壹般在5000—20000。
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壹般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壹般不低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二、壹審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1.立案偵查階段(取保候審、閱卷等),壹般收費為6000—15000;
2.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意見書、爭取不予起訴等),壹般收費為8000—25000;
3.法院審判階段(開庭),壹般為800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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