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
(四)律師服務(刑事案件辯護和部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除外)。除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含鄉鎮、街道法律服務所)提供的下列律師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其他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1,作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代理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贍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民事、行政訴訟,代理安全事故、環境汙染、征地拆遷補償(賠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群體訴訟案件;3.代理公民要求國家賠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