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找個律師。
是否聘請律師由當事人決定。法律沒有規定訴訟必須由律師代理。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委托代理都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既然是權利,當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當事人覺得自己能處理好整個訴訟,當然不需要律師打官司。
任何人都被允許為自己辯護,這是我們的法律允許的,但這是壹種情況,是這個時代有理由聘請律師的。
第壹,律師畢竟是專業人士。畢竟他們比我們更懂法律。除非是律師,讓他們更勝任辯護。第二,現在大家都要求法律公正。如果沒有律師(壹般是刑事案件),就有司法保密不公正的嫌疑。有句話說:“妳有權保持沈默,妳有權請律師作證。”第三,就像我上面說的,這已經是壹種情況了。法院通常需要律師。當然民事案件沒那麽嚴重。我們現在追求的是和諧社會,所以現在民事案件更強調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