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麽
壹、訴訟費收費標準如下:
1、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
二、打官司贏了對方不給錢方法如下: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的,則會影響其個人的征信記錄,甚至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還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打官司贏了律師費壹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
《律師收費標準》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