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被告人除自己辯護外,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所以壹個刑事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兩名律師作為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