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事,有律師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毆打他人造成輕傷的,處15日拘留,並處200元罰款或者警告。傷害程度已經超過輕微限度的,構成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法通則》規定,傷情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報道稱,超市相關負責人表示,經調查,毆打李先生的人並非超市員工,公司對這壹情況並不知情。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