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是朝廷辦案的地方。大理寺是政府的壹個辦事機構,相當於今天最高法院的級別。妳不是有點見識嗎?古寺解釋是朝廷的意思,法律的意思。比如掌管禮樂的太常寺,掌管祭祀的光祿寺,掌管車馬交通的太仆寺。
從漢代開始,三公的住所就被稱為府,九卿的住所就被稱為廟。大理國的職位在九大臣之中,所以負責處理的機構叫大理寺,這就成了壹個機構名,負責人叫大理寺大臣。此名自隋唐以來壹直沿用。大理寺裁決的案件必須上報刑部。在刑罰部門審查之後,可以在對囚犯進行處罰之前發布執行命令。
明清以後,大案要案由大理寺刑部和監察院壹起處理,俗稱三法司判案。這相當於今天的檢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壹起辦案的意思壹樣。
隨著佛教的傳入,寺廟已經深入人心,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寺廟具有多重意義。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光緒年間大理寺也被改成了大理院。如果換成大理,相信大家都不會有這樣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