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檢察部。負責審查逮捕本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院辦理以外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掃黑除惡,開展相關案件的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和補充偵查。
2.第二檢察部。負責審查逮捕我院依法辦理的區監委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和抗訴,開展相關案件的審判監督和補充偵查。負責審查逮捕其他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和抗訴,開展相關案件的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和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