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仲裁科主要業務: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勞動仲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依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3、負責完善和加強勞動爭議預警、預防和預測的“三預”體系建設,做好集體勞動爭議的調查和調解工作;
4、負責指導仲裁室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發揮其協調和預防勞動爭議的作用;
5、負責日常群眾政策咨詢和來信來訪。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退市、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調解仲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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