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名,表示債務人已欠債權人借條上註明的金額。借據是指借個人或公共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票據,即借條。錢物歸還後,欠條被撤銷或撕毀。
壹般借據持有人只需要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事實即可;借據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借據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借據持有人必須進壹步證明借據形成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