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當律師的基本條件

當律師的基本條件

律師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學歷、專業條件。

5、品行良好。

根據《律師法》

第八條 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

1、具有律師資格;

2、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3、品行良好。

第十條 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律師資格證明;

3、申請人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實習鑒定材料;

4、申請人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擴展資料:

律師的業務:

1、民事商事案件的訴訟代理。

2、重大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辯護。

3、重大民商事案件的申訴、再審代理。

4、常年法律顧問及專項法律顧問工作。

5、知識產權案件相關法律事務。

6、公司並購、公司破產與清算。

7、證券法律服務業務。

8、移民、投資等涉外法律事務。

百度百科-律師法

  • 上一篇:大連刑事訴訟律師多少錢?
  • 下一篇:德州刑事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