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當醫生?
為什麽要當法官?
如果只是為了錢,最好還是做個商人。
醫生和法官都掌控著別人的命運,最輕微的失誤都可能毀掉人的壹生。
即使是學司法的,也普遍不願意當法官,責任太重。懲惡揚善,維護社會,檢察官可以做,律師是司法領域最專業、最真實的精英。律師被分成很小的小組。壹流的律師基本不會介入自己不擅長的領域。律師往往是檢察官或者助理律師調過來的,也有壹部分是法官調過來的(法官選擇司法業績好的人,但是他們的實戰經驗很快就被律師打開了。法官有時充當檢察官和律師打官司,這不好。法官、檢察官、警察聯合起來是個大問題,但公務員是個麻煩的龐大組織,麻煩很多,刑事律師可以在極不公平的前提下翻案。當然,大部分律師不喜歡刑事婚姻等麻煩的案件,大家都喜歡搞商業律師(尤其是專利、企業並購等案件)。
醫生也分很多種,比如不用面對病人的病理學家(生命法官、醫學法官),還有最常見的外科、內科、兒科、心理學。當然還有很多細分。問題是妳想做什麽?腦科?心臟病學?耳鼻喉科?皮膚科?肝臟科?傳染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