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這是對壹般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前已經被羈押,羈押期限。不計入偵查羈押期限。案件在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為壹個月,在法院審理的時間為壹個月左右。
刑法
第264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