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占有的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隱瞞犯罪所得罪,是對刑法第三百壹十二條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修正。修正案分為隱瞞犯罪所得罪、隱瞞犯罪所得罪、隱瞞犯罪所得、隱瞞犯罪所得四類,是指行為人主觀上知道該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
3.最明顯的區別是,盜竊罪所盜竊的東西是他人的合法財產,而掩飾、隱瞞犯罪所指的財產是犯罪所得,而不是合法取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