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二條,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