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喻思超打架鬥毆非法集資案
犯罪嫌疑人喻思超,男,2000年6月6日出生,10,住浙江省東陽市。他被判犯有聚眾鬥毆和挑釁罪。
我局正在調查浙江省金華市東陽市喻思超等人的案件。因為犯罪嫌疑人喻思超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壹款第(二)項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自2008年7月2011日起計算。
為依法懲治尋釁滋事犯罪,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幹問題解釋如下:
第壹條行為人以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能等方式制造事端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