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Tik Tok侮辱他人,壹般情節輕微,不予立案。
2.如果Tik Tok的臟話構成侮辱,可以立案。根據法律規定,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應當以侮辱罪追究。
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犯罪事實。立案偵查,必須是符合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該而且只能針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條第1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立案。
2.必須有壹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實已經發生,包括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正在為犯罪做準備的犯罪行為。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應當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犯罪事實發生,需要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是必要的,應當立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