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賭博罰款通常是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賭博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壹般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或者單處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二、賭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社會風尚;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賭博或賭博行為;
3、主要構成要件,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
4.主觀要件,主觀上是故意,以營利為目的。
3.賭博犯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賭博犯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獲利總額5000元以上;
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博金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
3.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在二十人以上的;
4.組織十名以上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