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對方發律師函需要哪些資料?

對方發律師函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律師函需要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發出。它需要對方的相關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國籍、籍貫、住址等。由此,單位的需求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等。

法律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所在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接受委托後三日內向辦案機關提交接收函,告知委托事項、律師及聯系方式。

  • 上一篇:成安介紹
  • 下一篇:拐賣婦女兒童罪可以請辯護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