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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警告律師未經允許不得發言。

1.首先,律師未經法庭許可多次發言,法官給予警告。

2.其次,律師被警告後仍大聲喧嘩,法官應依法當庭訓誡。

3.最後,法庭規則是法庭開庭時所有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的紀律和秩序,是庭審進行的保障。違反法庭規則者,法官可視情節輕重予以訓誡、罰款、拘留,嚴重擾亂法庭秩序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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