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交通事故案件)
2010年6月6日15左右,吳# #駕駛車牌為# #的車輛行駛至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海路與金港路交叉口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 #死亡。現#已對受害人進行賠償,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賠償金額87萬元。被害人認為# # #的行為構成犯罪,但鑒於本案屬於過失犯罪,# #已認識到其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結果,並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賠償款已履行完畢,被害人已諒解行為人# #的行為,請求司法機關不追究# # #刑事責任。
刑事諒解書本身沒有固定的格式。出具諒解書的目的是減輕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有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所以諒解書是由被害人發給罪犯家屬的,壹般由負責律師辦理。但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聘請律師,可以參考這份諒解書的格式。
刑事諒解書壹般是指被害人壹方與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就刑事案件處理結果達成和解而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壹般是在從公訴到法庭質證的過程中完成的,具有刑法中酌定減輕和從輕處罰的效力。
參考資料:
犯罪認識-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