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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做什麽工作,和律師有什麽區別

律師與法律工作者都是法律服務業的從業人員,但是二者之間存在重要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從業的法律依據不同。律師是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依法執行業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法律工作者是依據司法部發布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也就是說律師是依法執業,法律工作者是依部門規章執業。

2、法律服務執業的範圍不同。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因此,法律工作者從事刑事辯護業務,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部門規章依據。也就是說律師可以從事刑事辯護,而法律工作者沒有此項權限。

3、取得執業資格的條件不同。律師法規定,律師執業,應當取得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書。取得律師資格應當經過國家統壹的司法考試。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我縣法律類專科也可),經國家司法考試合格的,才能取得律師資格。法律工作者執業資格要求具有高中或者中專以上的學歷,從2000年起由司法部統壹組織執業資格考試。

4、執業的單位不同。我國律師法規定,律師應當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法律服務工者者取得資格後,被基層法律服務所決定聘用,方可申領執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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