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建議書是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壹種綜合性的書面文件,其內容包括向咨詢者提供法律依據、法律建議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案。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調查工作,即針對提出的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包括尋找有關法律依據、參考有關文獻、規定、批件,到實地部門進行實地調查、查詢等。
答復要準確,法律依據要充分。在出具法律建議書之前,必須要做好先前充分準備,尋找出有關適用的法律依據,對問題經過梳理、分析、比較對照,從中歸結出正確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實可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