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
(1)法律咨詢、法律文書起草;
(2)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
(3)民事訴訟代理;
(4)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代理;
(五)勞動仲裁機構;
(6)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7)公證法律援助;
(8)司法鑒定法律援助;
(9)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
值班律師制度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場所派駐值班律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沒有委托律師為其辯護的,值班律師將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詢、程序選擇建議、申請變更強制措施、辦案建議等法律幫助。
第二,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麽?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如下:
1,有充分理由證明確實需要法律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2、因經濟困難,無力或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