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太凝凍了。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1)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嫌疑人。被告單位推薦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有
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二、法庭辯護有哪些法律規定?
1,法庭辯護法規定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辯護;
2.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沒有適用的準則或規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辯護意見:是否構成犯罪、行為實施時的主觀思想、是否是從犯、是否自首、是否自願坦白、是否無悔、損害的嚴重程度、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等。
3.通常在實踐中,建議專業律師出庭為刑事案件辯護更好,在從輕、緩刑方面提出辯護意見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