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畢業生主要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工作。
拓展:法學主要研究法律的基礎理論和知識,法律現象和與法律相關的問題,涉及憲法、刑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等。,並處理訴訟和法律事務。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有關政策,外語達到較高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能夠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運用。特別是能夠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中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同時考慮培養能夠在各類高、中等學校從事法學教學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