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師持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四十八小時內可以會見,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