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看了這篇文章的介紹,大家應該清楚這方面的規定了。在法定犯罪中,壹般需要先拘留。所以拘留後不執行的,按拒不執行判決罪處理,不拘留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