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衛。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沒有什麽規則或規範可以通過。在庭上正當防衛中,可以從是否構成犯罪、實施該行為時的主觀思想、是否是從犯、是否主動投案、是否自願坦白、是否無悔、損害的嚴重程度、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等方面提出辯護意見。對於刑事案件,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者請專業律師作為辯護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三條* *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