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二條中國裁判文書網是全國法院發布裁判文書的統壹平臺。各級人民法院在我院政府網站和司法公開平臺上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鏈接。
第三條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上公布: (壹)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2)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裁決;(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辭退通知書;(五)國家賠償決定;(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七)處罰執行和變更決定;(八)對妨害訴訟和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提前解除拘留的決定,對拘留、罰款等處分不服作出的復議決定;(九)行政調解、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十)其他具有中止或者終結訴訟效力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產生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