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受理案件、開庭壹般需要壹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庭時間計入結論期,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安排。依照民事訴訟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內審結。可能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壹個半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作出判決,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可以延長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人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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