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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告知書代表什麽?

只是壹種告知,主要是讓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應有的權利,這是刑事訴訟法的要求。不告知可能會影響證據的效力。告知是第壹,告知訴訟權利義務是訴訟程序;其次,案件進入公訴和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第三,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告知,那麽就應該已經是犯罪嫌疑人了。

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是指在審查起訴階段,妳作為本案的被害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享有的訴訟權利義務。

犯罪嫌疑人告知書需要我簽字嗎?

最好簽署認罪認罰通知書,簽署認罪認罰通知書可以在法定範圍內適當減輕處罰,減少量刑幅度。

所以犯罪嫌疑人還是有很多權利的,被誤認為犯罪嫌疑人也不要慌。妳應該運用妳的法律知識或者聘請專業律師來維護妳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民團體或者人員;(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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