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參軍入伍,1987年底他轉業到中國環境報河南記者站做記者。不到壹年,範增玉調到河南省委辦公廳工作,他曾任副主任幹事、主任幹事。
1992年4月,範增玉調任河南周口地委政研室副主任,進入副處級幹部行列。半年的過渡之後,範增玉被派往河南省扶溝縣任職縣委副書記,連續3年的實職工作經驗,為他重回政府核心崗位打下了基礎。
1995年範增玉調任周口地區行政公署副秘書長。
1998年河南省交通廳廳長曾錦城案發,範增玉就被認定向曾錦城行賄1.1萬元,但後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不久之後,周口市檢察院以豫檢周申復決字(1999)第4號《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對前述《不起訴決定書》予以撤銷。最終,範增玉被免於刑事處罰。
2000年4月,他擔任周口市財經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01年,範增玉擔任周口市政府秘書長。
2004年,範增玉任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扶貧)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5年,範增玉以“在扶貧開發中保持先進性”為題,在人民日報刊發文章,闡述了他在扶貧崗位上對理論學習和黨建的重視。
2006年4月,範增玉調往北京,擔任國務院扶貧辦全國貧困地區幹部培訓中心主任(副廳級)。
2009年3月,範增玉任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正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