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研、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
需要出售、收購或者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持馴養繁殖許可證,按照規定向政府指定的收購單位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擴展數據:
屬於野生動物制品,狼屬於二級保護動物。我們的法律不允許出售野生動物產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規定的罪名是“非法獵捕、殺害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如果只是販賣,應該是販賣珍貴野生動物罪。如果有其他行為,具體罪名由相應行為確定,但量刑基本壹致:普通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