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財產關系:800元~ 1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每塊地基服務費1000 ~ 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分期遞增計算。
有爭議投標金額的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5% ~ 6%。
10001元-10000000元4% ~ 5%。
100001元-5000000元的3% ~ 4%。
50000001元-10000000元2% ~ 3%。
1000001元-500000000元1% ~ 2%。
50000001.5% ~ 1%以上0元。
(3)計時收費標準:在每工作小時50-1000元的標準內,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協商。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