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和老公結婚前用首付買的房子,房產證是他的名字。婚後他主要負責房子的還款,我的收入主要負責家裏的日常開銷。離婚後房子怎麽分配?孫律師:離婚後,房子歸妳老公,但妳可以要求賠償婚姻存續期間房子的還款。方律師:房子歸男方,但還款部分歸夫妻雙方。胡律師:房子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後可以在離婚時分割壹半的還款部分和相應的增值部分。相關知識——婚前財產有哪些情況?婚前財產是指夫妻壹方在婚前取得的財產。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有形的還是無形的,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受法律保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壹)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2)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應當清償夫妻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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