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如何區分非法集資和合法融資呢?從解讀的角度來看,非法集資主要有四個顯著特征:\x0d\壹是非法性。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不同於以往的“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突出了非法集資行為的違法性。\x0d\第二,社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要求吸收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的資金。未經向社會公示,通過向特定對象吸收親友或單位資金的方式吸收公眾存款,不屬於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關於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由於對國家經濟、金融、政治影響較大,監管較為嚴格,不僅構成向不特定社會對象發行,而且構成向特定對象發行200人以上的犯罪。\x0d\第三,開放性。開放性和社會性是相輔相成的。需要強調的是,這裏所指的“公開”是相對的,是對不特定對象的公開,而不是對所有公眾的公開。\x0d\第四,利誘。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所規定的,在行為上具有許諾回報、理財、投資等引誘被害人的特征。\x0d\掌握這四個特征,基本可以區分非法集資和合法融資。此外,考慮到當前金融體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狀況,為落實依法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解釋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吸收的資金能夠及時償還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明顯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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