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不可以為同案犯兩名以上辯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人民陪審員,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以及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壹名辯護人只能為壹個當事人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 對壹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