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福建知信衡律師事務所、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福建元壹律師事務所、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福建旭豐律師事務所、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福建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
法律依據:《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