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關於我省實施詐騙盜竊刑事案件具體數額標準的通知
高敏發[2065 438+03]263號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福州鐵路運輸法院、鐵路運輸檢察院:
壹、詐騙犯罪案件的數額標準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