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資料顯示,撫順市王紅傑、王剛壹案的進展是,王紅傑已出獄,王剛仍在服刑。富順市的王紅傑因嚴重失信,於2019年3月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截至2022年7月5日,他的刑期已滿,因此被釋放。王剛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5438萬元。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54.38+0萬元。2013年9月13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後羈押於沂南縣看守所。2022年還不到16,所以他還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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