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離婚和雙方自願離婚。準備離婚文件和材料。夫妻雙方親自到雙方常住地址和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後,收回結婚證,發放離婚證。
2.訴訟離婚和非自願或有財產和子女監護權的糾紛。找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七日內立案,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交給被告,並從中進行調解。調解未能開庭審理。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