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009年1月在法院工作,任法官助理。對於已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研究、審判工作;熟悉案件審判的程序、技巧;有豐富的訴訟辦案工作經驗。
2009年至2011年 山東海那律師事務所律師,辦理各種案件,特別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婚姻繼承、房地產、知識產權、公司債權債務、刑事辯護等法律事務。
2011年至今 山東國曜律師事務所律師,公司法務部委員,主要辦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婚姻繼承、房地產、知識產權、公司債權債務、刑事辯護等法律事務,兼任各單位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