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級工科?妳什麽意思?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因工致殘並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的職工,享受下列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津貼,標準為: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1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2)項兩項補助的確認請參考妳省及省政府的相關文件,不同的省或直轄市是不壹樣的。
該條例第64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