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在國企建築公司上班,上班時間受傷。原因是現場安全工作沒有做好。妳是標準的工傷事故!首先妳要求單位申報妳的工傷!拿到勞動部門的工傷證明後,在妳的醫療期結束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妳說的,妳的傷殘等級應該在四級以上!屬於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就妳的情況而言,《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
(1)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二級傷殘25個月,三級傷殘23個月,四級傷殘21個月。(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
希望妳看到這裏之後,能明白妳心裏的壹些東西,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