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詢問筆錄是保密的,警察必須對證人的證詞保密。如果警察泄露證人證言,是違法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自己或者其近親屬因出庭作證而受到人身安全威脅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請求保護。在偵查過程中,無論是案件當事人還是辯護律師都無權調取或查閱案卷。壹般刑事案件的訊問筆錄、訊問筆錄能夠反映案件情況和工作進展,應當屬於警察秘密,辦案警察應當予以保密。如果案件本身涉及國家秘密,訊問筆錄和訊問筆錄也可能因為包含涉密內容而屬於國家秘密,需要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違反保守警察秘密和國家秘密有關規定的,根據情況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案件調查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可以作為刑事訴訟的證據。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無論是誰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無論證據屬於誰,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上一篇:最好的,刑事辯護律師有哪壹個?下一篇:杭州市看守所的具體地址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