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律師辯護,刑期可能是10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建議委托律師辯護,只有律師才能在判決前會見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托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仔細了解整個案件的具體過程和他向公安機關的供述。案件移送檢察院或法院的,辯護律師可以到檢察院或法院閱卷,收集偵查機關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共犯的供述、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深入研究後制定好辯護方案,確保在開庭時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處罰或宣告緩刑的辯護,維護被告人的最大利益。具體的刑事辯護程序可以在法律網站《曾永謙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則》上找到。由於此類事項涉及復雜的法律關系和法律問題,您可以記下我們律師的電話號碼,以便日後咨詢和聯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44條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經被凍結的,不得再次凍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45條
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文件、郵件、電報或者被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發現確實與本案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予以返還。